关于调整花溪区老年大学收费标准的通知

更新日期:2025-10-17 点击量:957次

为进一步提升花溪区老年大学办学质量,改善教学环境,优化课程设置,保障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,更好地满足广大学员的学习需求,根据国家及省、市关于老年教育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办学成本及长远发展规划,经研究,拟对花溪区老年大学部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花溪区老年大学现行收费标准

目前,我校课程收费标准执行的是“贵阳市物价局和贵阳市财政局《关于完善贵阳市老年大学收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筑价费〔2012〕17号)”标准,各专业课程按六类课程分类,具体课程类别和收费标准如下:

一类课程(文学类、历史类、法学类、自然科学类等):标准每学期55元/人执行。

二类课程(声乐普声、合唱):标准每学期 70元/人执行。

三类课程(民族舞、太极、摩登舞、当代舞、拉丁舞、交谊舞、时装、形体芭蕾、旗袍走秀):标准84元/人执行。

四类课程(瑜伽、国画、书法、工笔画、电子琴、独唱、电吹管):标准每学期105元/人执行。

五类课程(智能手机):标准每学期140元/人执行。

六类课程:(古筝、钢琴、手作(陶艺)、西画、茶道、插花、烘焙、烹饪、压花、花卉栽培、古琴等):标准每学期150元/人执行。

二、调整收费的原因

多年来,该收费标准未曾调整。2024年12月,《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大学收费及其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黔发改价格〔2024〕696号)文件下发,按照文件相关要求,我校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学员的承受能力,对课程设置中的民族舞、太极、摩登舞、当代舞、拉丁舞、交谊舞、时装、形体芭蕾、旗袍走秀等三类课程收费由原来的每学期84元下调为每学期80元,其他课程学费不变。

随着《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大学收费及其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黔发改价格〔2024〕696号)文件下发,原“贵阳市物价局和贵阳市财政局《关于完善贵阳市老年大学收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筑价费〔2012〕17号)”的标准也已废止,故调整花溪区老年大学收费标准。  

三、具体调整方案如下:

本次收费标准调整遵循省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,兼顾学员承受能力、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,调整幅度经过了初步测算和审慎评估。我们承诺,将继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做到收支两条线,专款专用,公开透明,接受监督。

一类课程(文学类、历史类、法学类、自然科学类等):现行标准按照原标准每学期55元/人执行。

二类课程(声乐普声、合唱):现行标准按照原标准每学期70元/人执行。

三类课程(民族舞、太极、摩登舞、当代舞、拉丁舞、交谊舞、时装、形体芭蕾、旗袍走秀):原标准84元/人,调整为每学期 80元/人。

四类课程(瑜伽、国画、书法、工笔画、电子琴、独唱、电吹管):现行标准按原标准每学期105元/人执行。

五类课程(智能手机):现行标准按原标准每学期140元/人执行。

六类课程:(古筝、钢琴、手作(陶艺)、西画、茶道、插花、烘焙、烹饪、压花、花卉栽培、古琴等):现行标准按原标准每学期150元/人执行。

欢迎老年学员、家属及关心老年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联系电话:0851-83621137(联系人:周老师)。我们将认真梳理、研究吸纳各类合理意见。

特此通知。

花溪区老年大学

2025年10月17日